为企业降低成本,为购房者减轻负担。
今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从金融信贷、公积金、人才购房补贴、放宽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条件等方面出台二十条措施,激发合理消费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着力稳定楼市预期。
在激发合理消费需求方面,该市主要出台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可达80万元。
三是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除将此前房博会财政补贴的阶段性措施转为年度措施,按一定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外,该市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对象拓展到新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等人才,范围延伸到所有用人单位,全日制专科生可以享受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政策。
同时,湘潭市引导企业多元化销售,对当年新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地户籍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首次购买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各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的折扣浮动促销。
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该市主要措施有:一是积极开展“商改居”,对分期实施的商住项目,依法依规可适当降低商住配比等。二是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容缺办理行政许可。三是调整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和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四是适度放宽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条件,分阶段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优化预售许可办理等。
此外,该市还明确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继续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防止房价出现不合理波动,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服务房地产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自去年以来,湘潭楼市低迷,跌多涨少。
据湘潭市住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含县市)新建商品住宅剩余可售面积为395.29万平方米,与2020年底相比增长5.99%;市城区商品住宅库存为293.06万平方米,与2020年底相比增长3.39%。(赵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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