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消息,一份由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保定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在网上流传,通知提出对在保定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2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成员单位,非成员金融机构可结合保定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客户资信状况和风险防控等因素,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保定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向记者表示:“该政策属实。目前建设银行已率先作出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第二套首付比例最低可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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