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发布公众号消息,6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就推进人才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及解读。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兰军在发布会上介绍,市人社局推出了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政策。租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9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该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3个月、在呼无房且租房居住(租房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等条件后,可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
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6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该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1年以上、2021年6月22日后首次在呼购房等条件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首次在呼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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