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活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规范管理。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应当符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做好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腾挪衔接,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促进乡村振兴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宅基地盘活利用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优先用于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
通知强调,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是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区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采取集中建设新村、旧村改造等方式,自主开展宅基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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