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麻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麻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在稳预期方面,金融机构应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信贷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房地产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与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项目,主动适配信贷政策。建立银企对接机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为项目贷款展期或新增开发贷款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下同)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降为不低于总房价的20%,二套及以上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文件执行。
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依法备案),在麻城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一是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不同的购房面积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补贴;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5%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以上购房补贴比例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购房补贴统一为1%。二是实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房补贴500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房补贴1万元。三是实行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2022年以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落户麻城),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四是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麻城城区)。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资金承担。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购房贷款在最高限额基础上提高10万元。
在防风险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对违规出借开发资质、违反购地资金来源承诺、抽逃项目资本金、违规使用预售房款、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楼盘烂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失信惩戒。从企业资产负债、信贷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款拨付、预售资金归集、销售状况、社会舆情等方面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实施分级预警措施,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楼盘的矛盾风险。
同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和标准,引导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将服务费标准控制在房屋总价款的1%以内,加大对开发企业、中介企业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