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互贷。
按照“一体化”原则,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要求购房职工先取得郑州市行政区域户籍;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比照在郑州购房提取对应的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出具购房地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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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互贷。
按照“一体化”原则,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要求购房职工先取得郑州市行政区域户籍;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比照在郑州购房提取对应的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出具购房地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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