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内容指出: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
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三、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
四、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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