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每卖一套商品房奖励1000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发布消息,该县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购房契税财政补贴,并对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卖房进行奖励。
在购房补贴方面,自10月1日起(执行期间为7个月)在上高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买人(近亲属过户不享受该政策),属首次购买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购买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符合国家二孩(201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三孩政策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购买商品住房时,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另外,对于房产中介也有相应奖励。从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为7个月),在上高县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给予1000元/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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