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
此次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这有利于推动健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助力中央企业成为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先行军;有利于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有利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优化市场服务运行机制、监管考核标准、融资决策程序等方式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开展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二是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将募集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园区孵化等途径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协同发展;三是增强证监会与国资委在规范与服务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形成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的合力。
下一步,证监会、国资委将抓紧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的机制优势、专业优势,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引领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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