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 2023-01-06 12:14:15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支持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的住房需求,缓解缴存人购房经济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提高了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从2023年2月1日起,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5万元。 

  2.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家庭认定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属于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的享受范围。 

  (二)提高了多子女家庭的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从2023年2月1日起,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标准在现行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提高200元。 

  (三)明确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范围 

  支持政策仅适用于在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灵活就业缴存人),不包含异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 

  三、热点问题解答 

  (一)公积金中心怎么认定多子女家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家庭将认定为多子女家庭,需提供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二)在2023年2月1日前提交了贷款申请,已审批通过但未发放贷款,还能享受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的政策吗? 

  答:不能享受。2023年2月1日前申请的贷款按已审批通过的贷款额度执行,不能重新提交申请。 

  (三)本人符合多子女家庭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以及商转公贷款时,能享受最高额度55万元的贷款政策吗? 

  答:不能享受。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只是支持购买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以及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作调整,仍保持原规定。 

  (四)申请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已启用了橙色预警调控措施,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会受到影响吗? 

  答:会受到影响。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第三版)》规定,中心启用橙色或红色预警调控措施时,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额度的90%或80%(取整万元数),此规定也适用于多子女家庭,即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的90%或80%(取整万元数)。 

  (五)本人为生育二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符合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于2021年12月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此后到2023年3月再次申请租房提取时,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答:租房提取额度是从上一次提取月份次月开始计算到当年提取当月的,您在2023年3月办理租赁商品住房进行提取时,提取额度是从2022年1月开始计算到2023年3月,如需享受生育二孩家庭的租房提取支持政策,在提供生育二孩的相关材料后,提取额度将分段进行计算,具体额度为: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1500元;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2000元(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租房提取额度由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23年1月可提取额度为1500元; 

  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1700元。 

  政策文件: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