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政策 2023-05-04 13:56:28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中心起草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9日-5月11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贷款管理部(邮政编码:510623);

  (二)电子邮箱:Lqh@gz.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现通知如下: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