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大力推动“商改住”去库存,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

政策刘敏 2023-05-04 15:29:0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4月2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该通知共25条措施,自5月1日起执行。

  其中,《通知》在优化商品房市场供应方面,大力推动“商改住”去库存。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支持以适当比例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变更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现房销售模式销售商品房,对采取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供应、信贷支持、财税政策、容缺审批、信用评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相关优惠政策另行制定。推进财政购买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市财政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购买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符合保障性住房要求的商品房,用作人才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出台房票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满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在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通知》明确,自本措施执行之日起,凡在市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2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契税收入级次由市或区级财政部门依照网签合同总价款2%的标准对其给予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2个月内缴清契税的,二孩家庭按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符合《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加强信贷金融支持方面,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在城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下限基础上,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合理确定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全市统一执行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加大外来人员购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该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在岳阳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岳阳市城区购买住房的,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标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完善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信贷服务,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有序开展并购贷业务,为“保交楼”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贷款,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风险市场化出清。

  同时,加大非住宅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支持力度,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支持创新创业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自持、租赁及运营的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