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亚晨 2023-08-07 09:54:4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亚晨/文)8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3〕29号)。
根据通知,自2023年8月7日起,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外,该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