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3-08-23 08:27:4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日前对《关于支持民营房企融资“自救”的提案》做出答复。
其中,答复中提到,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的专项优惠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土地出让收入。除以上专项政策外,房地产企业还可以按规定享受普惠性的税费优惠政策。
此外,全省税务系统高度重视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先后制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财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搜集涉税业务需求,精准送达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房地产企业培训辅导最新税收政策,确保其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税务局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与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对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新增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成功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保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应用,推动部门间数据上网入链和信息互认。在问题楼盘处理中,因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契税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不再要求契税纳税人在申报时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税务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根据有关合同等受理纳税人的契税申报。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为支持民营房企发展壮大贡献税务力量。省及省以下税务部门虽无税收政策制定权,但我们已经组织开展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查研究,并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民营企业的政策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出台更多支持民营房企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