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中心城区取消摇号售房政策

政策刘敏 2023-09-06 10:06:22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据宁建官微显示,福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发展。

  其中,《措施》在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明确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可按照20%执行。执行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群体入市,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减免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中心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居民,符合条件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取消摇号购房政策,自发布之日起,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含预售、现售)不再执行摇号销售政策。

  此外,《措施》提出对房地产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加快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步伐,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开发企业尽速提交相关手续申请,从开发企业方案报审到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2个月内完成(不包括开发企业修改方案的时间),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到申领施工许可证在2个月内完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时间),各环节审批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要主动开通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得证”模式;更好地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在住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及奖惩机制。对三年内参与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没有出现质量安全、欠薪、捆绑销售等问题的各类市场主体,实行正向激励;对信用等级评定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予以适当缩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节点时限和降低留存重点监管资金的额度等信用激励;更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信心。

  据悉,该《措施》自9月1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