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3-09-06 10:37:16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9月5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其中,意见稿提出,促进住房消费。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将“调整房屋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提高流动性调节系数”三项政策执行期限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外,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意见稿显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分类享受补贴或优惠。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其中,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全额补贴,90至144平方米(不含) 的补贴80%,144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0%。
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孩家庭在绵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上浮20%且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鼓励开发企业对多孩家庭购房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的价格范围。
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5%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对购房人给予3000元/个、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