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3-09-14 12:02:02 来源: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浏住建联发〔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浏阳经开区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期间,园区范围内参照执行。
1.凡是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及合同备案的,依照《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实缴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和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及合同备案的,按实缴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2.商铺创业补贴发放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即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对在浏阳经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商业、公寓、办公类非住宅(不含工业地产和二手房非住宅),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缴纳契税和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并登记备案的,按实缴契税金额60%发放商铺创业补贴。
二、按照“就高不就低,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向浏阳市人才办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园区人才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但可享受企业团购补贴。
三、园区的政策与浏阳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