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政策 2023-09-27 10:16:54 来源: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申报条件

  1.购房时间:

  ①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2023 年12月31日期限内;

  ②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的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公寓的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③申请首套房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限内;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期限内;

  ④申请增值税补贴,售出原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为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期限内;

  ⑤申请购房消费券补贴,购房时间在2023年9月28日-30日期限内。

  2.购房区域:城区东至 107 国道外迁线、南至新 316 国道、

  西至澴河、北至长兴三路范围内以及临空经济区和汉孝产业园。

  3.购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 144㎡,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公寓不限面积。

  二、补贴标准

  1.新建商品房(住房和商铺)缴交契税给予 100%补贴;

  2.首套房购房补贴 200元/㎡,补贴金额不超过 2万元;

  3.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补贴1万元。

  4.孝感市直、孝南区根据2022 、2023年孝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 万元发放购房补贴。2023年9月20日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贴。

  5.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按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3%给予补助。

  6.在2023年9月28日-30日孝感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可享受1万元购房消费券。

  三、申请材料

  1.《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购房人实名银行卡;

  4.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款交款凭证;

  5.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的房屋套数证明;

  6.二孩三孩家庭(有一名子女未满 18 岁)购房补贴申请须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7.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职证明及学历证书。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8.申请增值税补助的,需提供原住房出售缴纳增值税的发票。

  四、业务受理

  孝感市民之家一楼西一区19、20号窗口,咨询电话:2281698。

  五、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后5 个工作日内发放。

  六、工作流程

  购房人提交申请资料—住建窗口受理--市税务局、市委人才办、市卫健委审核—市住建局复核发放—市财政局复核结算。

  七、注意事项

  1.购房交款凭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合同签订、提交、备案时间均应在政策有效期内。

  2.购房款交款凭证指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票据或银行进账单,且必须以购房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实名账户交款。

  3.享受首套房购房补贴、引进人才补贴或人才补贴后不得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撤销、变更手续;首套房指所购住房为购房人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无其他已登记办证或签订网签合同的住房);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4.申请引进人才或人才补贴的购房人必须为家庭成员,且所购住房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不予办理上市交易以及不动产转移登记。

  5.商铺、公寓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及预售许可证记载为准,其它厂房、办公用房等不在补贴范围。

  6.购房消费券兑现不受购房面积、套数限定,合同网签提交日期及购房首付款缴款时间必须在2023年9月28日-30日期间,如所购房屋发生退订则需退还兑付款项。

  7.根据2022 、2023年孝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的规定,由孝感市、孝南区两级人才办引进的人才,如购房时间在2023年9月20日之前的,其购房补贴由住建窗口受理后转交市委人才办统一审核认定。

  8.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购房家庭,由住建窗口受理后转交市卫健委统一审核认定。

  9.团购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持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团购协议,报市住建局审核认定。

  10.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契税补贴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11.申请增值税财政补助,其出售和购买的房屋均在孝感中心城区范围内。

  12.通过合同备案后又撤销备案重新出售的商品房,不能申领购房补贴,在同一项目换购住房,购房时间按首次签约时计算。开发企业须告知购房人实际情况,否则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

  13.对于伪造申请资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14.购房补贴业务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5.本指南由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