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3-10-25 10:40:27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24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悉,该《措施》共计15条,涉及公积金、金融政策、提升服务效能、提升住房品质、支持购房需求、加强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
其中,《措施》提出,推行“拿地即开工”。对于新供应土地项目,采取合并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在临设临建、施工出入口开设、销售中心建设等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制。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项目,可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分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准许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先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开工。
实行多样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措施。各辖区政府在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时,优先考虑采取政府存量房、就近购买新建商品现房、房票安置以及货币化补偿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不再供应用于建设安置房的住宅用地。
同时,《措施》明确,进一步提升房票安置工作推进力度。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必须包含房票安置措施,辖区政府应当现场公布全市房票可购房源。对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房地产销售、开发资金监管等环节中比照上市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各辖区政府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适当增加房票安置奖励标准(奖励总额不超过原标准的2倍)。各辖区政府应尽量缩短对居民补贴以及房票兑付时间,确保按时兑现到位,提高开发企业与居民参与房票安置的积极性。
支持购买商住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用人用工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公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职住平衡。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补贴优惠等支持政策。控制商业用房配建比例。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长的辖区,结合辖区实际,调整降低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的商业办公类比例。
此外,《措施》指出,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完善、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规定,明确承办银行、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处理措施,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蚌埠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切实履行好监管银行的职责,确保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