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3-11-20 10:38:3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宜昌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43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
通知称,按照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支持宜昌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
通知提出,对选择购买商品房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0%的购房奖励。奖励资金通过购房结算凭证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
同时通知指出,选择购买存量二手住房的,由被征收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行核实房屋权属并评估交易风险,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此外,通知明确经批准提供安置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按照承诺的优惠措施与被征收人签订购房合同。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由市级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终止其提供安置房源的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主制定给予被征收人的其他购房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