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政策刘敏 2023-11-24 15:05:00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11月22日,四川自贡发布《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

  其中,通知称,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对房开企业放款支持政策,多层、高层住宅主体结构达到形象进度的1/4放款。逐步推行再交易房“带押过户”贷款。在本市新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专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普通商品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再交易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

  同时, 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提取流程,合理增加监管资金拨付节点。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项目交付条件等综合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安成本),超过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企业自主提取使用。优化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资金保函置换业务办理流程。

  此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各类保障住房筹集和建设,支持和鼓励通过改建、盘活存量房屋、购买新建商品房等方式筹集房源,采取“房票”等方式统一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源。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