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4-22 09:25:37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按照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原则,自2024年4月19日(含)起,江苏省常州市(含溧阳市)将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本次调整适用于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包括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贷款合同签订日为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据悉,此前常州市商业贷款房贷利率执行的是首套房最低“LPR-50BP”,二套房最低“LPR+20BP”政策。根据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3.95%,常州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3.45%,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做到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