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亚晨 2024-05-27 08:48:19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亚晨/文)5月24日,珠海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从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等共计六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根据《措施》,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和限售。在珠海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珠海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同时,将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措施》提出,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将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和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加快放款速度。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据悉,政策执行时点自印发之日零时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