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可申请补发

政策刘敏 2024-06-04 10:07:15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办理事项的通告,调整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办理事项。

  根据最新规定,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之规定,遗失、灭失声明不再按原规定刊发声明15个工作日。

  即日起,权利人在东莞市申请补发遗失或灭失的证书时,只需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即可立即获得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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