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政策 2024-07-25 10:57:01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大缴存职工: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现就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通知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我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