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8-01 11:37:5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7月30日,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官微消息,江西省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及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有序去库存,积极消化存量住房。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新落户人员、新注册经营主体企业高管、各类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城镇无房市民等人群,由受益财政安排资金,对购买人发放3万元限定时间内使用的家居、家电、家装等记名式消费券(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0%),实现住房消费与消费品更新、商贸等消费的良性联动。
对多孩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不含商业、店铺、公寓、办公楼等非住宅)的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按套给予购房补贴。
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企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企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企包销、由第三方购买,房企可通过“房票”等形式提前支付旧房房款用于居民购买新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按照实际交易情况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和纳税服务。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既贷又提”公积金政策;职工家庭在当地无成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首次贷款已结清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购买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等高品质住宅,或者二孩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20%。
此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所有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入学,具体由市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