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8-02 11:09:4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甘肃省天水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内容包括取消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推行房票安置制度,对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和房票安置等多种措施。
其中,通知提出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要求,销售价格由开发企业按照市场销售情况适时调整。
推行房票安置制度。对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和房票安置。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商品房,享受购房优惠、税收减免、金融贷款、子女入学等支持政策。
同时,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自2024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合同签订和备案均在本时间段内),在秦州区、麦积区和经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相关购房手续的,实施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对2020年以来,在我市就业的高职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凭社保缴纳证明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2%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2%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2%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对于购买第三套或以上套数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75%给予购房补贴,以上补贴资金单套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至2024年10月31日活动结束截止。
新措施还支持多孩家庭购房、支持现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购房需求,继续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支持措施等。在优化公积金政策方面,凡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正常缴存后,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前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购房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将全面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已抵押贷款的房屋转让,权利人申请办理已抵押的房屋转移登记时,无需卖方办理提前归还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等业务,只需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银行达成一致,签订“带押过户”协议,即可按程序完成所有权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鼓励住房“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平等磋商,收购、委托出售及租赁群众旧房,助力群众换购新建商品房,满足群众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