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未明确预售条件的全面鼓励现房出售

政策刘敏 2024-08-28 09:55:50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8月27日,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现房销售试点、公积金贷款、契税补贴等方面。

  其中,通知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进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将商业银行的存量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推动异地缴存职工回邵购房,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取消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邵阳户籍的限制;取消所购住房为本市首套住房的限制;取消申请人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新建商品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再限定是首套房)。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我市行政区划内就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公积金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此外,鼓励现房销售试点。对于房屋预售,2024年8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执行;2024年8月1日后到2024年9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7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规定执行;2024年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在土地出让时未明确预售条件的,全面鼓励实行现房出售。

  落实现房销售项目土地出让条件与优化土地价款缴纳方式。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土地挂牌时必须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用地红线外道路、电力、燃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必须保证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按出让挂牌价的30%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总额1亿元以内的,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首次缴纳土地价款的50%,余款可在6 个月内缴清。

  该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