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10-14 10:23:3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12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实施差异化房地产供地。全力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统筹安排各类住宅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遴选推出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优质地块供应市场。
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对于已经出让的存量房地产项目,支持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引领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按照改善型住房和业态提升的建设要求,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方面,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积极把握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原来60%提高到100%政策窗口,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等措施,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5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以下为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01
实施差异化房地产供地
全力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统筹安排各类住宅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遴选推出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优质地块供应市场。
02
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
对于已经出让的存量房地产项目,支持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引领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按照改善型住房和业态提升的建设要求,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03
加大城市更新力度
建立多元主体全过程参与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鼓励各地加大“房票”推行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
04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积极把握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原来60%提高到100%政策窗口,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05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支持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等措施,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06
着力打造“嘉兴好房子”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地块供应、好配套先行、好设计引领、好品质铸造、好服务赋能”建设行动。加大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力度,支持开发主体打造户属开敞、多户共享的空中花园,试点项目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容积率核减等政策支持。
07
加快落地国家住房信贷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08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5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09
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
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切实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10
优化金融服务供给
鼓励商业银行开发并购贷款专项产品,用于收购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股权或项目资产,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允许全国性商业银行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企业自身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