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调整优化住房信贷,实施购房契税补贴等政策

政策刘敏 2024-10-15 09:57:0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12日,据张家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通知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将商业银行的存量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来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达70万元。对首套、二套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40%降至20%、30%。符合人才引进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有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上浮50%。中技以上(含中技)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来我市创业定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以上浮30%。

  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县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城市所属区县范围内无住房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以旧换新”“以租换购”的可以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满足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的,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

  其次,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转让住房无法提供房屋原值等有效凭证的,可以按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予以退还。实施住房贷款或者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满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首套购房人或者承租人,可以按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租房租金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按每月800元标准扣除。

  同时,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对新落户各区县城区人员,个人购买在售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50%比例补贴契税:符合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在售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100%补贴契税。

  此外,政策还提到。保障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权益。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手续,原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购房办理户口迁移后再生育的小孩,按政策规定同等享受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