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

政策刘敏 2024-10-29 10:53:12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意见》明确强化质量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居住使用功能、提升配套设施水平、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推行菜单式全装修模式、提升住宅智慧化水平、推广现房销售模式、规范清单式验收流程、完善房屋保修体检制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11项重点工作任务。

  《意见》完善居住使用功能。在高品质住宅设计中应完整准确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居住需求、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降低容积率有效提高得房率,合理设计居住、娱乐、卫浴等空间,实现动静分区、干湿分离、洁污分开、宜居适居,具备储存空间或弹性可变空间。

  同时,《意见》提升配套设施水平。高品质住宅小区内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应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宜设置固定的健身活动场地、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托幼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党建活动室、社区食堂等服务设施,构建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此外,推广现房销售模式。解决现行预售制商品房存在的延期交房、停工烂尾、货不对板等突出问题,维护市场公平和购房人切身利益,稳步推行现房销售,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加快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其他盟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高品质住宅项目是否选择现房销售模式进行销售,对未选择现房销售模式进行出售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基础上,原则上逐年提高预售条件至项目形象进度主体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