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八项调整住房公积金措施

政策刘敏 2024-11-28 09:27:28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11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维持20%不变,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双缴存职工、“武当人才卡”持有者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此外,缴存人在2024年12月31日后生育子女,对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缴存人及配偶支付十堰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可选择名下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上限4千元。

  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