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必须改变传统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同步发展道路,使农民成为市民,使农村社会管理社区化,实现农村与城镇友好对接。”
“房地产业应积极发挥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作用。首先要准确理解新型城镇发展的内涵,认清方向、认准角色,认知规律,积极主动,理性决策。要着眼于推动产业发展,而不是建多少房子、综合体。”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最大潜力,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为房地产发展提供了新的黄金机遇。
近十年来,中国的城镇化突飞猛进发展,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657个设市的城市,30个城镇常住人口超过800万的城市,其中13个城市超过1000万人口,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但同时存在着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间漂移人员)人口三元结构,城镇国家正规部门(国有企业)、城镇其他经济单位、农村农业生产、非农生产其他经济单位四元产业结构,由此造成了传统城镇化下的进城务人人员不能享有同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难以留在城镇返回农村、农业生产落后甚至土地荒置成老幼空壳村,以及人口过度聚集下的特大、大城市的种种城市病态。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管理一体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即改革户籍管理为代表的社会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为代表的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市场要素的合理(同价)确权与流动;发展现代农业为代表的产业扶植政策,各业反哺农业,实现各产业同步发展,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因此,必须改变传统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同步发展道路,使农民成为市民,使农村社会管理社区化,实现农村与城镇友好对接。
推动城镇化是一个结果,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进程的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坚决注重质量,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推进,不能人为确定城镇化速度。
目前,国家城镇化规划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中。6月26日,国家发改委徐绍史主任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四大战略重点,勾画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房地产业应积极发挥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作用。首先要准确理解新型城镇发展的内涵,认清方向、认准角色,认知规律,积极主动,理性决策。
其次,要着眼于推动产业发展,而不是建多少房子、综合体。要总结发扬房地产企业拓展商业、旅游、休闲、工业等地产多业态发展的经验,发挥房地产企业资金积累雄厚、开发经验丰富、团队运行高效的优势,因地制宜地参与推动当地优势产业,特别是现代农业发展,打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经济实力。
再次,发挥房地产企业在资金、开发、运行管理的优势,参与推动当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的硬环境。
第四,依据城乡发展规划,参与推动当地产业发展所需物质条件提高完善,包括生产办公、经营用房和设施、城镇综合体、商业街等餐饮、购物、休闲等服务业用房和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五,参与推动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改善,满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和新农村居民住房需求以及居住环境改善提高。
最后,依据《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理性把握投资规模和节奏,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下,拿项目、定进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建设完备的城镇市政设施,发展城镇经济、社会、人们消费需求的多业态地产,为新型城镇化落地做出贡献,赢得新发展。
简介
苗乐如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曾任北京市房管局法规处副处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方案处处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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