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残工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1989 年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无障碍设施建设国家标准。“十五”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在12 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在100 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通过创建活动,城市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和居住区等,都配套建设或改造完善了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以及残疾人机动车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显著地改善了城市无障碍环境。
2012 年,国务院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我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继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促进全国650多个城市和1600多个县城改善无障碍环境。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向村镇、向既有建筑和居住区、向家庭发展。
三是制订修订了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这些标准覆盖了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全过程,覆盖了主要建筑和设施种类,覆盖了城市和乡村。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等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保障无障碍设施的质量安全。
当然,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存在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性、系统性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使用中损毁、挤占无障碍设施等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残工委的部署开展以下主要工作:一是总结“十二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经验和有关问题,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二是按《条例》规定加强监管,保障无障碍设施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三是推进家庭和居住区无障碍改造,指导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无障碍设施被侵占的问题
当前我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当中,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工作格局,取得了很大成效。另一方面,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还有很多的不足,包括盲道被占用,建设不规范,管理维护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同时,这些设施、设备也有进一步提升功能的空间。我们和残联包括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这些年媒体对相关问题也有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住建部和相关部门对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有两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根据条例的要求,加强对于已有政策、标准、法规、规范的宣传和培训,使全社会、相关主体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保证我们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能够落到实处。当然,在这过程当中,我们还要加强检查。除了日常管理之外,我们和中国残联商量要对政策法规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于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情况,通过检查给予纠正、改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二是我们要不断扩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要扩大覆盖范围。我们要推进无障碍设施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使更多的人共享无障碍设施的成果。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和有关部门也做了部署和安排,下一步重点是抓好落实,使这些政策和要求尽快见到实效。此外,因为无障碍设施的技术和设备也在日新月异、在更新,所以我们将积极采用和推广应用这些新的更加先进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技术,实时修订我们的有关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的功能和质量,使我们的无障碍设施功能不断提升。
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主要是在城市层面,应该说初步形成了我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同时也应该看到,量大面广的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没有系统的开展,还不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为了让所有人共享无障碍环境和社会文明成果,根据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四个全面”的要求,我们和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这两年一起共同研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2 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国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 年,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基本健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村镇道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活动场所、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不断推进,村镇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主要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科学编制规划,要在各类村镇建设规划中体现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深化细化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审批。三是积极推进改造,要求各地制定专项改造计划,并且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同步推进。四是广泛开展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够关心无障碍,支持无障碍。
下一步,我们和相关部门一起,准备在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的基础上,制定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村镇的工作标准,大力推进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本刊记者 林凤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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