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银亿股份公告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8月21日上午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代表债权金额为54.05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时管理人转为管理人、确定中介机构、选任和设立债权人委员会、银亿股份对欧洲银团出具向比利时邦奇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四个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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