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征求及该等建议的主要目的为在2016年票据契约、2018年票据契约、2019年4月票据契约、2019年8月票据契约、2019年11月票据契约、2020年1月票据契约及2020年2月票据契约中修订若干条文,使其与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发行的2023年到期票息7.65%优先票据及于2020年8月13日发行的2024年到期票息7.25%优先票据的条款贯彻一致,使公司得以更灵活地竞逐其他商机和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计划进行投资。
同意征求的记录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下午五时正(中欧夏令时间)。除非经公司延长或终止,否则同意征求将于2020年9月23日下午五时正(中欧夏令时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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