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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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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