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深圳中原地产官方微博发布声明 ,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市民质疑4000多万元购房被中介吃差价250万元”的有关内容,关于中原地产涉及吃差价问题,中原表示,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深安地产法人为“左青”,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纪与房地产营销策划。但深安地产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也从未和中原有任何业务往来。
卖方(原业主)于2020年9月13日与中原签署《二手房委托合同》,委托放盘价为4300万元。买方、卖方、中原三方于2021年1月23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此物业最终转让价格为4150万元。本次交易买方为一次性付款,交易总金额4150万元由卖方直接收取。
此次物业交易中,依据和买方所签的《佣金承诺书》,中原向买方收取佣金33.2万元,卖方未支付任何佣金。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中原尽职完成了此次交易,帮助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成交价收到了卖房款4150万元,帮助买方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并顺利收房。完成交易后,收取中介服务费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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