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项目进展 深交所通报批评泰禾集团及董事长黄其森

2021-11-03 11:19:25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11月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因存在未及时披露下属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未及时披露项目合作终止事项的违规行为,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均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事项一为2020年12月21日,泰禾集团下属企业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焜昱”)对其实缴出资69亿元单独减资。减资完成后,嘉兴晟昱应付嘉兴焜昱69亿元。同日,嘉兴焜昱将其对嘉兴晟昱的69亿元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与中城建设、嘉兴晟昱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69亿元由泰禾集团向中城建设支付,并与泰禾集团对中城建设的相关债权予以等额抵销63.80亿元。上述减资事项及其进展对泰禾集团资产、负债、权益影响重大,泰禾集团迟至2021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上述减资事项及其进展。

  事项二为2021年3月31日,泰禾集团披露《关于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泰禾集团及其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关于上海新江湾项目、深圳坪山项目和上海顾村项目合作终止协议,本次终止合作预计产生亏损42092万元。泰禾集团2020年度报告显示,泰禾集团就终止上海新江湾项目、深圳坪山项目和上海顾村项目合作事项计提5.67亿元损失。根据泰禾集团提供的相关协议,上述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签署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泰禾集团未及时披露。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2亿元,同比下降43.65%,净亏损7.62亿元,亏损同比减少61.36%,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截至三季度报告期末,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6.88亿元。

  当日收盘,泰禾集团报2元/股,跌幅0.50%,总市值49.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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