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务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其中,债务清偿方案包括华夏幸福2192亿元金融债务,将通过以下方式妥善安排清偿:其一,卖出资产回笼资金约750亿元;其二,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其三,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其四,现金兑付约570亿元金融债务;其五,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其六,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展期、降息,通过后续经营发展逐步清偿。
对于14只公司债券,将采取以下方式偿付,一是现金偿付+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展期清偿的方式进行综合偿付,二是拟出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承接,即“置换带”。其中,现金偿付为公司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现金偿付比例约为30%-40%;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为公司以持有型物业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部分债务,偿付比例约为10%-20%;剩余40%-60%的部分由公司展期偿付,即“接”清偿方式,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如公司债券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
最新公告中,华夏幸福对债务清偿期限进行调整,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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