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长实集团发布公告,AF卖方、VAH卖方、买方(即Maverick Aviation Holdings Ltd.)及公司(作为AF卖方及VAH卖方各自的担保人)分别就AF出售交易和VAH出售交易订立买卖协议,涉及资金42.81亿美元。
AF目标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持有AF目标集团内各家公司的股权。AF目标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商用定翼飞机经营租赁的业务。AF出售交易涉及出售AF目标集团持有的合共74架飞机,连同该等飞机的租约,以及订购中的其他飞机,总代价约为现金24.41亿美元(约等于189.21亿港元)。
VAH目标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持有VAH目标集团内各家公司的股权。VAH目标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商用定翼飞机经营租赁的业务。VAH出售交易涉及出售VAH目标集团持有的合共51架飞机,连同该等飞机的租约,以及订购中的其他飞机,总代价约为现金18.4亿美元(约等于142.58亿港元)。
关于出售理由,长实集团表示,出售交易可释放飞机组合的相关价值并变现理想收益,从而为集团股东创造价值,亦有机会重新调配资本以参与其他投资项目。
长实集团昨收于46.2港元/股,总市值168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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