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间,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总借款额度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目前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92.6亿元);单笔借款期限由借款双方根据项目需求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新城控股表示,向关联方借款具有无需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融资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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