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于2022年7月25日,泓景有限公司(泓景)(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7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天。泓景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公司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倘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于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佈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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