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新华联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的139157122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拍卖源于新华联及下属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债务,涉及债务本金8.8亿元,因此被华融资产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次拍卖前,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163000001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4.05%;本次拍卖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139157122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3.46%,若本次拍卖完成,湖南华建将持有长沙银行23842879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0.59%。
新华联强调,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参股公司股票,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如果本次司法拍卖完成,长沙银行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但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投资收益的下降,并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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