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间,新湖中宝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的方式,由新湖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向衢州方(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并转让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新湖集团或其指定主体依法持有的公司合计不超过8.6亿股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截至协议签署日,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7.8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41%,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0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09%。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0.8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3.2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53%。完成上述股份转让需新湖集团对部分质押股份做出解质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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