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必胜有限公司(“必胜”,一家由董事会联席主席、执行董事兼本公司控股股东杨惠妍全资拥有之公司,作为贷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据悉,公司已同意借款,而必胜已同意借出本金额为港币50.55亿元的贷款,以支持本集团经营发展。该贷款为免息及无抵押,初始期限为三年一个月,可由订约双方于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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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必胜有限公司(“必胜”,一家由董事会联席主席、执行董事兼本公司控股股东杨惠妍全资拥有之公司,作为贷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据悉,公司已同意借款,而必胜已同意借出本金额为港币50.55亿元的贷款,以支持本集团经营发展。该贷款为免息及无抵押,初始期限为三年一个月,可由订约双方于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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