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2023-11-13 09:54:20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11月12日,陆家嘴公告说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告方”)与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正围绕2023年工作目标,抓紧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圆满收官,为2024年工作良好开局做好积极准备。
同日公告显示,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拟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和B股股份,增持总额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
此前,11月10日凌晨,苏钢集团也发布过声明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公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目前,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正在积极应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4887Y
经营状况:存续注册资本:481293(万元)
风险情况:自身风险 1 变更提醒 198 关联风险 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经营状况:存续注册资本:470331(万元)
风险情况:自身风险 0 变更提醒 190 关联风险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