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2021-04-23 11:46: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障和支持自住需求,抑制炒房投机行为,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精准供地

  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商品住宅可售库存及去化周期情况,优化供地结构、节奏,实行土地的精准投放,扩大热点区域的土地供应,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

  二、推行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多样化方式

  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住宅用地可视情从“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竞自持”四种出让方式中选取一种或多种出让方式。

  三、扩大限售楼盘范围

  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四、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扶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每户每年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4000元且不超过当年的缴存额。

  五、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文件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开化县中心城区芹阳片区范围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城区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

  六、加强购房合同更名管理

  商品房将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交了房屋定金的购房户,除增加或变更购房人直系亲属外,不得办理商品房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仅限符合法定情形的予以受理。

  七、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公平公正,鼓励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对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县级各新闻媒体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开化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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