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房地产调控工作部署,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推动二手住房市场运行更加健康平稳,现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交活跃的热点区域,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由广州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在过去一年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评估价格、周边一手楼盘成交价格等因素,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视市场运行情况在我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发布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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