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

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2024-05-06 12:21:04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广东
  • 颁发时间:2024-04-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4-04-30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因房屋面积、计价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促消费的各项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机构按商品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